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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飞翔中国·爱我中华”全国教师美术书法摄影 作品展览征稿通知
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1920次 更新时间:2013-02-01 09:55:07

飞翔中国·爱我中华”全国教师美术书法摄影

作品展览征稿通知

 

各学校、幼儿园、各艺术教育机构教师:

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美术教育的健康发展,鼓励默默耕耘的众多美育工作者,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,展示教师队伍的教学艺术成果,搭建教师互相学习、交流的平台,中国书画艺术促进会同时举办 “飞翔中国、爱我中华”全国教师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活动。

一、参展范围:

中、小学、幼儿园美术(书法)专、兼职教师,各类师范院校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及文化艺术领域有关单位教师。

二、来稿要求:

1、参选作品要求题材新颖、内容健康、形式不限、体现生活、具有传承和时代感。

2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:作品名称、画种、尺寸、作者姓名、所在学校、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,并附作者简历及生活照一张。

三、参展项目:

1、美术作品:  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综合绘画、素描、速写、手工、雕塑、剪纸等。

2、书法作品:  软笔、硬笔书法作品及篆刻作品(篆刻作品只寄印蜕并附释文)少数民族书法请附释文。

3、摄影作品: 各种形式、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。(7-10寸)

四、教师作品参评:

教师作品每人每项限选送1—2幅,每件作品参评费45元。由国家著名美术家、美术教育家、书法家、摄影家等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,对参赛作品认真进行公平公正评选。选送作品需寄原作,不装裱不过塑。(油画、雕塑、陶艺可寄7-10寸照片进行评选)组委会对全部入选作品具有收藏、展览、出版、宣传等处置权,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老师,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定。

五、教师作品奖励办法:

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及入选。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30名、三等奖50名、优秀奖100名、入选500名。所有获奖及入选作者均由组委会免费颁发荣誉证书,三等奖以上获奖者组委会免费分别颁发价值1000元、800元、500元以上的收藏品

六、出版画集:(具体事宜颁奖时另行通知)

组委会将编辑出版《全国优秀教师书画摄影作品集》,并于8月份在北京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及教师研讨会。

七、教师寄送作品截稿时间:自2013年2月开始,至2013年5月底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,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组委会联系)。

八、评奖、颁奖时间:  2013年暑假前颁奖

九、收款收件地址:(请务必按以下地址到邮局统一办理)

北京市海淀区10008112号信箱(解放军艺术学院7号楼1-403室) 飞翔中国组委会 杜静收  

       编: 100081

联 系 电 话: 杜老师   18610632299          王老师     13693267468

组委会邮箱:  fxchinaart@163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组委会Q Q2350890865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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